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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新规发布,明确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

2022-07-27 17:32:50 石榴网 复制正文 复制链接 繁体中文 报错 打印 关闭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7月2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通以下简称知),通知明确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其中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通知还明确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参保地可设置变更或取消备案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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